按二〇一七年統計顯示,自一九二〇年代起,喪屍電影總計逾六百部,其中超過一半在二〇〇七年至二〇一七年間上映,顯示出喪屍片不僅歷久不衰,更是越發興盛。到底喪屍有何吸引力,足以用腐朽的肢體緩緩走過百年,甚至變成當代文化的一大特徵?我們不妨沿着他們的腳步,從頭細數。

從異鄉而來的巫毒起源

喪屍的起源,遠在加勒比海的一座島嶼上。在一九一五至一九三四年期間,美國曾經佔領位處加勒比海的海地。當時,海地經歷了多場政變,陷入了無政府狀態,美國以軍隊介入,監督當地政府制定新憲法。

由於民眾關注佔領實況,美國本土一位名為斯布克(W.B. Seabrook)的記者,被派往海地採訪,卻在當地目睹了一些怪異的現象。回國後,他撰寫了《魔法島》(The Magic Island)一書,討論海地當地的習俗,書中第二章「於蔗田工作的死人」首次記錄了喪屍一說:「他們說,喪屍是缺了靈魂的人類屍體,雖然經已死亡,卻被人從墓中掘出,以巫術施法,使之看來形同活着,卻帶有機械性。」按海地當地傳說所言,巫師(bokor)會施展巫術,破壞死屍的記憶,從而差使他們替自己進行低賤乏味的工作。這一部書籍,在美國本土大受歡迎,滿足了美國民眾對海洋另一邊的異國聯想,卻難免是一種(刻意的)誤讀。

單從這段歷史來看,喪屍彷彿對應了某種佔領他國的想像:上位者(薩滿/美國)驅動下位者(喪屍/黑人)為自己工作。這種主奴關係顯然主宰了對海地民間傳說的理解,當中牽涉種種政治及種族問題,其後衍生的第一套喪屍電影White Zombie,名稱已可見痕跡。

增生的喪屍大軍

然而,喪屍的現代解讀,終究是建基於羅梅羅(George Romero)執導的《活死人之夜》(Night of the Living Dead)及其續作的。

於一九六八年上映的《活死人之夜》,奠定了今日喪屍的形象:渴求人肉、行動緩慢、缺乏智慧,被咬者也會加入喪屍行列。海地的民間傳說中,喪屍從來沒有吃人的特性,而且不具傳染性。相較之下,羅梅羅版本的喪屍擺脫了主奴想像,無人可以控制,只遵從純粹的本能,以啃咬生者肉體為務。

這種轉變,其一是源於概念上的脫軌:電影本以《食肉者之夜》(Night of the Flesh Eaters)為名,所謂的「喪屍」形象更接近食屍鬼(ghoul),羅梅羅亦表明電影的靈感來自李察·麥森(Richard Matheson)的小說《我是傳奇》(I am Legend),其中的怪物形象較為近似吸血鬼。不過,到了電影續集《活死人黎明》(Dawn of the Dead),羅梅羅則正式採用了喪屍之名,將場景從鄉郊地區置入購物商場,把喪屍無腦成群的特性與資本及消費主義扣連起來,令喪屍成為一種批判符號。

羅梅羅的電影極受歡迎,繼而衍生出無數的影視作品、電子遊戲、文藝創作,席捲全球市場。《生化危機》、《陰屍路》等系列,皆有悠久的生命力,甚至展示出各種跨媒體的發展可能,成為了文化符號的一大標桿。不過,羅梅羅式喪屍龐大的影響力,除了出自電影的優良質素外,也許與版權更有關係。按照一九六八年的法律,製作人必須在電影的標題畫面上,加上copyright的字樣或標誌,才能擁有該片的版權。然而,《活死人之夜》的發行商在製作上發生失誤,誤將版權標誌刪去,致使導演失去這項權利,電影迅即進入公共領域。無論是戲院抑或民間的錄影帶公司,也能肆意複製電影的影像,卻偏偏使喪屍這一形象免費地跨越全球,不斷增生(比如科學怪人和吸血鬼等的經典電影形象,因受版權保護,往往會引起版權糾紛)。這一場版權意外,也許恰巧引爆了一整個文化現象,與《活死人之夜》系列的批判意味相映成趣。

直面腐朽的軀殼

《活死人之夜》的電影宣傳標語正是:They won’t stay dead!不願維持死亡,由死復生,正是喪屍駭人的特質。相比其他怪物,喪屍群聚的習性也較為獨特,往往以大軍壓境的形態入侵活人的地帶,以量取勝,構成巨大的威脅。喪屍的設定,正好夾在生死之間,雖死猶生,也將群體與個體對立起來,展示社會崩潰的實況,人們因自私而分裂,遭到逐個擊破的慘狀。個體消亡,失去自我,就是喪屍帶來的威脅。

面對喪屍,人們被迫直面自己難以承受的死亡實相,並以詭異的形態向你追來。哲學家齊澤克就曾表示,如果有一個足以稱為「當代大眾文化的基礎幻想」,那就是死者復歸的幻想了。亡者復生,其實象徵了符號儀式的擾亂:葬禮未能妥善完成,死者要回來收取未清算清楚的債務了。不過,無論喪屍所承載的意涵為何,我們還是必須檢視眼前一副副腐朽的身軀。

按照美國學者Shannon Lee Dawdy的分析,美國人對於喪屍的沉迷,也許能夠歸因於他們處理屍體的方法。她指出,美國具有獨特的葬儀,與世界各地都不相同。於一九六〇年,美國估計有95%的屍體經過防腐處理,無論死者的宗教傾向為何。比起其他如火葬的屍體處理方法,防腐處理所強調的正是個體的獨特性,因此每一具屍首都形同法老王一般,成為了一件神聖物件,經過悉心打扮、長期瞻仰,才予以下葬。相對而言,歐洲及拉丁美洲等地,只有公眾人物才會獲得這類處理。這種屍首處理顯然出自對個體的崇拜,將屍首裝扮得形似安眠,令其懸置於尚未死亡的狀態,驅除死亡的實相,就是要盡量抑壓腐朽。

假如屍首處理側重於保持個體的神聖性,喪屍則令我們不得不直面身體的特性。即使我們如何強調自我,軀殼本身的物理性質總會以腐朽的方式呈現。個體消亡的一刻,藏在我們體內的千萬種生物就會攤展出自己的面貌。腐朽,無非微生物和細菌的蓬勃生長,非人之物全面進場,喪屍就是死後的非人生命。令人難以接受的,正是承認人體不是一個普通的物件,由腦袋/靈魂所操控,而是由諸種生命體共同擁有。

然而,自二〇〇〇年起,美國採取火葬的人也日益增加,與喪屍片大輻增長,並轉向如喜劇等形式同期。Shannon Lee Dawdy認為,這大概與九一一事件脫不了關係,因為眾多屍首都在人們眼前,與世貿大樓殘骸一同付之一炬,成了一場大型的火葬儀式。2753位死者,逾一千具屍首未能確認身份,其他往往只能以一小部分的軀殼進行基因鑑別。一場災難事件,令人們無法再以舊日的方式歌頌個體的屍身,當現實比想像殘酷,相形之下喪屍倒是顯得可笑了。

(原刊《Sample 樣本》第十五期〈怪物的正確收容方式〉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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