love set in stone

情歌寫了又寫,如此泛濫,彷彿人生必經戀愛此一階段,而感受也定如歌詞中表達的情感所言。我們對愛情的認識與觀感,從來先經電影、小說、歌曲等中介:電影以鏡頭組成場景,用視覺堆砌浪漫,小說以文字排成情節,在閱讀中構想感情,而情歌既有歌詞重點推出警句,亦有旋律、配樂動情,再加上音樂利於反覆傾聽,可以說,情歌充分左右了我們對愛情的想像。對這種愛情的幻想是順從或反抗,倒是後話了。

雖說每首歌各有側重點,大體來看,卻又不免看出當中一再重覆的命題與形象。所謂複製,正是在此中瞥見規律,一再認出一些早該淘盡意義的組合:女性總是柔弱、男性總是苦戀、失戀總是痛徹心扉、失戀傷癒後總是活得比你好、戀愛可造就幸福、因愛而生、因愛而死……種種主題交叉混搭,時而相長,時而互有衝突矛盾,當中採用的情節、手法、隱喻也許各有不同,背後指稱的概念卻可以窮盡。

諸如薛凱琪的《諸葛亮》,雖然描畫聰慧的女性,唯在戀人面前,也會變得「什麼也不懂」,彷彿智慧與戀愛是相反的字詞;陳奕迅的《K歌之王》講苦戀,做盡一切舉動,形塑諸種符號,對象卻依然無意解讀;田馥甄的《你就不要想起我》,滯留於失戀後的痛苦,力陳「明明」、「沒理由」、「理應」。例子隨處可見,印證同一個事實:情歌表達的形式遠較內容豐富。我們對情歌批判的重點也在於此,當我們把鏡頭拉後,便會發現主題盡皆相同,只會隨時空漸移慢慢地變異;然而,歌詞表達的形式,仍是不斷推陳出新。(另一些內容匱乏的歌曲系,包括賀年歌以及聖誕歌,已再沒有人相信,歌者真心予以祝福,後者在情歌的框架下倒有新生命,如《Lonely Christmas》

正因表達的途徑千變萬化,情歌才得以保持新奇:分手後,你可以用詩化的語言去勸情人不要自殘(《富士山下》);以四季變幻喻述失戀,以至永恒的時間會安撫自己的心情(《秋分》);借用西遊記的典故,以金剛圈的緊箍咒示意愛得越過生死界限,實是無法放下前度(《金剛圈》);或破格地以城市名稱指認二人的異同與咬合(《你倫敦‧我紐約》)。不過,由此可見,情歌只能在表達的方式上有一場小小的革命,以新的詩學去衝擊既有的歌詞系統,卻沒法對整套情歌的構成加以顛覆,源因無法撼動情歌那些根深蒂固的主要命題。

要指認情歌內容的重複與固守,可以自我指涉的方式,藉歌詞的書寫實驗將歌曲的寫作過程展現出來,打破歌詞反照現實故事的幻象,將聽者的注意力帶往歌詞此媒體本身(詳見游思嘉《歌詞‧文本的愉悅》);然而,這種策略容易淪為遊戲,而主流文化也大可以「實驗歌詞」、「後現代文本」等等將之標籤,旋即擱於一旁,驅之於「情歌」以外(《薄情歌》可算例外,乃因它幾乎可被誤認作「真正的情歌」)。更為有效的方式,或許是處身於情歌之列,運用其內在的規律加以搗亂;又或者,聽者從歌詞文本中自行掘出意義,賦予其顛覆的效果。Selena Gomez的”Love You Like a Love Song”可堪一例:

一開首她已明言,可以寫的美麗歌詞早已唱盡,而她只能再唱一首「情歌」,去表達自己的愛意。歌詞中,她只能堆疊一連串的形容詞,去羅列戀人於她的印象,一切浮淺;而在副歌部分,她則一再地重複”I, I love you like a love song, baby”,我愛你,一如情歌,寶貝,整整重複了十九次,填塞半首歌詞。重複同一句歌詞,本是電子舞曲的慣常套路,在此卻暗有顛覆的意味。所謂愛得一如情歌,既指向了情歌的整個系統,卻又同時空泛得幾無所指,結果只有兩個字仍有意義:Love、Song。而副歌的最後一句,皆以”And I keep hitting re-peat-peat-peat-peat-peat-peat”作結,正好指涉了歌曲重複播放的實況。如果”love you like a love song”要有所指,則此一指稱必然固定,也就是說,情歌有其重複的內容,你我皆懂,而我借而用之。句句結巴式的唱法也有若找不到情歌以外的表達方法,口雖有言,其實也是一種失語症;是以,此曲已把情歌的複製與蒼白呈顯出來,向虛無指去,卻又突顯出當中的無可逃離。

真實的愛情,在情歌的覆蓋下,又成何模樣呢?今時今日的戀愛,實是歷史產物,概念僅有兩百多年的發展歷史。我們不必然將兩個人之間的關係,視為激情的延伸,組成家庭的前提,當中諸種對愛情的想像、情緒的起伏、幸福的定義,莫不是在特定時空下交織而成的「自然」。正如羅蘭‧巴特在《神話學》中所言,將歷史轉化成自然,這正是「神話」的原理。

情歌的形式無窮,概念卻有限,是故用以思索自身的愛情時,總會有某種異物感,彷彿自己的經歷從未真正與歌曲重合;真實的經驗從來不受限制,不會困守於相同的命題之中。而我們又能否想像一種人,他完全無法感受「愛情」,或至少無法體會何謂「浪漫」?這樣的人,也有自己的愛,卻苦無語言可以表達,或被撥歸於愛情的系統以外,被標作「不解風情」、「冷漠無情」。我們的語言,被情歌的歌詞捆綁了,再也無法想像別一種愛情,拒絕理解可能的風貌。

大眾對愛情的想像總是遲滯不前,大抵也是源於各種述說愛情的媒介,內容遲遲未見更新。然而,此一結構性問題,實在沒法根絕,唯有聽者讀者時刻留神,親身投入到文本裡面,著重從中生產新的意義,才能有些許改善。只是,歌曲只該被動地收聽,聽者從中搜索與己共鳴的內容,這項消費音樂的舉動,又是另一重神話,亟待勘破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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