自殺是種難以名狀的現象: 總有各種明示或暗示制止自殺,說明生命不應隨意丟棄,一生人卻總有想到自殺的時刻;面對身邊的人自殺或企圖自殺,我們常是無言以對,要不就是重覆一些陳腔濫調,有時只想快速帶過問題,有時又會口若懸河,述說自己或朋友曾如何差點墮入深淵。

卡繆《薛西弗斯的神話》有一句廣為人知:「只有一個哲學問題是真正嚴肅的,那就是自殺。」判斷人生是否值得活下去,就是答覆了哲學最根底的問題,那正是人生存最基礎的憑據。哲學史上,有許多不同的立場與答案,然而多年下來,我們仍是難以真正面對、談論自殺,到底原因為何?

在2015年,英國哲學家Simon Critchley推出Notes on Suicide一書,一面拆解自殺的禁忌,也分析了許多遺書,借人世最後的寄語反思自殺的原因,直面自殺而不移開視線。常道人之將死,其言也善,遺書向我們昭示什麼?

遺書百態

遺書決絕,因其拒絕接受回應,既向世界投以最後的話語,偏又就此撇脫。Simon Critchley回溯歷史,提到遺書原可追至古埃及時代,但我們熟悉而廣為人知的形式,則發源自十八世紀的英國,隨着識字率與報章普及而爆發。有趣的是,打算自了生命的家庭,通常會把遺言寄到傳媒公布大眾,是以遺書伊始已是一種出版物,昭告天下。一些個人決定,就此與大眾掛鈎,有某種展示、表演的意味。

借佛洛依德的理論,Critchley又再申述,自殺原是因為自愛。既然自愛,何以自了?弔詭正是,因為無法接受自己此刻變成的模樣,就將自己物化,轉化成憎惡的對象。由此看來,自殺者殺掉的其實並非「自己」,而是別一樣物件,自殺原是他殺。也引David Foster Wallace的畢業典禮講辭,解釋人們自盡總是射穿頭部而非心臟,皆因那正是理性的代表,居高臨下指點我們自己的價值。(值得一提,他也在三年後上縊自了。)

細察遺書,正可看出此種愛恨交纏。諸如詩人策蘭,投入塞因河自盡前,在某部傳記的一句下劃上底線:「有時候,天才會走向黑暗,沉入他心中的苦井。」然而,正是在最絕望的時刻,人可以表現出最深厚的愛。樂隊Nirvana主唱Kurt Cobain二十七歲時飲彈自盡,遺書寫:「自七歲起,我對所有人類都有所憎惡……我實在是太過飄忽不定又喜怒無常的人了。我失去激情了,所以謹記:與其苟延殘存,不如從容燃燒。」在紙頁最底,卻又用大楷字句終結:「I LOVE YOU!I LOVE YOU!」Critchley讀過最深刻的遺書,僅有一句:「我討厭你。」下款寫的偏是:「Love, George.」愛方生恨。

有時候,遺書寫的是怨毒的話語,覺得自己受了不公正的對待,就以生命報復;有時候,則是以此彰顯世界的不公義,越戰期間,西貢一位女教師自焚,希望成為火炬照亮黑暗,令越戰結束;有時候,又寫得平靜非常,或是出於健康問題,或是因着年老力衰,語句透出沉穩的理性,教我們不得不想,自殺未必是‪一時失常,也非毫無理性基礎。

遺書之「遺」,既是遺棄亦是遺留,那是人離開人世前最後的話語,卻又是殘存在世的唯一標記。布朗修有說:「上吊的人踢走腳下椅子,往最後之岸走去一刻,感受到的不是躍入虛空之感,而是項上的繩圈縛緊,扯到盡頭,比以往拉得更緊,他希望逃離的存在,偏偏將他前所未有地綑得更為緊實。」關於自殺,處處是矛盾與弔詭,也就難怪難解。

為何筆記

這一本《自殺筆記》,不是希望歌頌自殺,將之浪漫化,而是真切的面對自殺這個議題,不讓各種禁制阻撓討論,別過視線。書寫這本書,其實也有私人理由:作者Critchley自己,過去一年人生突然變異,自殺的念頭就此縈繞腦中,時時幻想以不同方式摧毀自己,有時出於自憐,有時妄圖報復,他於2014年出版的小說《記憶劇場》幾乎就演練了整場自殺過程。《自殺筆記》這本小書因此就有了實感,引經據典之餘,也是真正希望循先哲的論述,探討自殺這一個問題。不僅視之為學術議題,而是有迫切需要,反思己身。

一個哲學家,要處理問題,大抵都只能仗賴閱讀與寫作。Critchley特意到了東英格蘭沿岸一個小鎮,面朝北海,聽浪濤沖刷,時值冬天,光線昏沉,他就在黑暗中書寫黑暗。於海岸盡頭,朝向無垠的虛無,彷若自殺者,夾在此岸與彼岸之間。

書首第一句,他不無幽默地事先聲明,這本書不是一封遺書,卻又指出許多書寫自殺的人,書成不久後也是走了,Eduoard Levé把書稿交予出版社十天後自縊,Jean Améry在書本出版兩年後服安眠藥自盡……猶幸,完稿之時,Critchley尚在人世。

整部書分成四部分,走過的大抵就是思考自殺的人必會行經的道路。他首先指出法律、宗教以至道德以何理據責難自殺,又以各種問題反覆詰問,顯示這些禁令都經不起推敲,內在總有矛盾,在此不贅。又分析不同人士的遺書,不是先入為主,以種種道德標準事先批判,而是以自殺者的視角觀照問題,真切地探尋自殺者有何原因。這一種誠摯與入微,可謂難能可貴。

抵禦自殺

書中最後一節,在探討過譴責自殺的原因和遺書的愛恨交纏以後,終於回歸哲學。問的是這些問題:既然禁止自殺的規條都經不起推敲,我們該當何如?自殺,除了傷病等外在因素以外,能否純為自殺而自殺?我們能否將之視作一個獨立自主的行為?我們自己的生命,主權是否在我們手上?

他引Jean Améry:「即使只是有可能自殺的人,他們臨崖一刻,也必然達到了生命的一些假定,否則他們不會看見前方開闊的世界,只會如集中營裡的人一樣,不敢跑向電網,每日仍繼續咽下傍晚的湯,然後是早上的橡果湯,再到中午的蘿蔔湯……」可以選擇結束生命,而非毫無尊嚴的苟存下去,本身已是一種生活的基本條件。「唯有人類方能自殺。」能夠時刻保有自殺的選項,人才是人。

雖是如此,不代表我們就應當自了。他借用羅馬尼亞哲學家蕭沆(Emil Cioran)的論說,指出自殺者原來都心存樂觀,認為只要死去,一切問題也可迎刃而解:「只有樂觀者會選擇自盡,那些再難樂觀下去的樂觀者。至於其他人,若缺乏理由生活下去,哪有原因死去?」蕭沆殘忍地戳破幻象:認為可以由自殺得到救贖是愚蠢的,若要死去,又何必如此趕急?「拒絕自殺:放棄這個主動為我們的憂鬱所用的世界,可算優雅嗎?」既然死亡無從拯救何物,何不忍耐久一點,撐下去,欣賞世界每日發生的小奇蹟?

吳爾芙的《燈塔行》寫:「雷姆塞夫人常覺得,人要從孤獨寂寞中解脫,總得勉強抓住某種瑣碎的事物,一些聲音、景象。她側耳傾聽,此時萬籟俱寂,板球賽結束了,孩子正在沐浴,唯有大海的濤聲不絕於耳。她舉起紅棕色的長襪,在手裡晃了一會。她又看見了那燈光。她凝視那穩定的光芒、那冷酷無情的光芒,看得入了神,彷被催眠,好像燈光用閃銀的手指輕撫她腦內閉鎖的血管一樣,血管倘一打通,就會使她充滿喜悅,她看着這一切,覺得自己明白了幸福,美妙而強烈的快樂,而那燈塔的光令洶湧浪濤閃得更銀了;夕陽餘暉漸淡,大海也徐徐褪了藍,檸檬色的海浪翻騰起伏,滾滾而來,拍打沙灘,她眼裡就爆出狂喜,純然的快樂如浪湧進她的腦袋,她就覺得:這就夠了!這就夠了!」一天撐下去,生命總有奇妙的時刻,叫人不枉。

陪着作者走完整段旅程,出入思潮,大抵就能走出深谷,繼續走下去,對生命、自殺有新的見解。可惜的是,圍繞自殺的思考,總是有諸多禁令,阻撓我們客觀而中立地好好觀照,《自殺筆記》最好之處,是拆解了我們討論自殺的禁忌,要我們採用新的框架討論事情。或許,我們都該回歸自己最真實的感受。臨別遺書裡,那些愛恨交纏的話語,都是存在必經的苦難,然而總要記得,恨中有愛,不妨就撐下去,留戀多一歲。

(原刊《Sample 樣本》第二期〈浮瓶漂信〉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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